搖滾樂起源於1940年代末期的美國,1950年代早期開始流行,迅速風靡全球。搖滾樂結合了當時流行的非裔美國人藍調、鄉村音樂、爵士樂、以及福音音樂,雖然一些20年代的藍調和30年代的爵士樂已經具有搖滾元素,搖滾樂直到50年代才定型成一種獨立流派。
最早的搖滾樂常把鋼琴和薩克斯管作為主要樂器,50年代中後期,吉他逐漸取代了前者。搖滾樂的節奏與同時代的藍調相仿,用小鼓強調每小節第二拍和第四拍(backbeat)。 經典搖滾樂一般使用兩把電吉他(一把主導、一把旋律)、一隻弦貝斯(50年代中期以後使用電貝司)、和一套鼓。
搖滾樂以其靈活大膽的表現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樂節奏表達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年輕人的喜愛。在1960年代,搖滾樂開始廣泛流行起來。樂曲在全世界傳唱,常給樂手帶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搖滾樂的力量已經遠遠超出了一種音樂形式,它影響了一代人的生活方式、時尚品味、處世態度,甚至語言。由搖滾樂發展出的其它音樂流派,通常不具有搖滾樂標誌性的backbeat節奏。
【英式搖滾】
50年代,英國基本上全盤接受來自美國的搖滾樂文化。兩國沒有語言鴻溝,美國又在戰爭期間駐軍英國,這使得英美兩國在同一時期產生了青少年次文化。英國的爵士樂深受美國影響,布魯斯和布基伍基風格在英國結合成「傳統爵士樂」(Trad Jazz),在社會上風行一時。 發源於美國民歌、門檻比較低「噪音爵士樂」在50年代的英國非常流行,很多後來的搖滾樂、民樂、節奏音樂以及節奏布魯斯音樂家最初是在這種業餘樂隊里發現自己的潛力。
60年代初期,當搖滾樂在美國走向衰退的時候,萌發於英國市區的小樂團終於找到自己的機會。利物浦、曼徹斯特、伯明罕和倫敦等大城市成為這些樂隊的聚集地。此時,當年玩「噪音爵士樂」的年輕人紛紛轉投「節奏音樂」(beat music)。其中有個叫「四人組」的小團體,即是後來的披頭四。
示範:Jake Shimabukuro - 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披頭四-喬治·哈里森)